本报讯(记者 贺峥 实习生 袁丽雅) 昨日,在多家媒体的关注下,省消委对“自动扶梯咬断幼童拇指”事件进行了第三次调解。
下午3时,肖锐凌的家人及代理律师和泰华商场代表王湘民来到省消委,双方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秘密”会谈。
“我们泰华没有责任。”王湘民表明态度并强调说,从现场分析看,商场设备完好,没有任何责任,因此导致小孩受伤完全是监护人的责任。出于对伤者的同情,泰华方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愿意对肖锐凌补助人民币5000元。
肖锐凌的母亲赖晓红气愤地表示,她不能接受泰 华“没有责任”的说法。其代理律师黄晓波则认为,正是泰华的自动扶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才直接造成了肖锐凌的伤残,因此泰华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经过初步测算,他们向泰华提出了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以及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赔偿共计16万元。他表示,如果调解最终失败,他们将肯定诉诸法律。
对于昨日肖锐凌父母提出的索赔要求,王湘民表示,他会把情况如实向公司高层反映,尽快给肖锐凌父母一个结果。据悉近期双方将再次接受省消委的调解。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