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十一月二十一日电(记者白源)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月二十日以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叛处商 丘市一私运猫头鹰牟利者有期徒刑十三年。
据介绍,二OOO年六月五日,商丘市睢县人顾德超伙同李秀良(在逃)从三门峡将李收购的七十七只猫头鹰用其吉 普车运至商丘,饲养在自己租住的房内,待机欲高价卖出。六月七日,被郑州市二七区警方查获,并当场从其住处搜出猫头鹰 活体六十一只,死体十六只
法院调查认为:被告人顾德超明知猫头鹰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而予以运输,触犯《刑法》,已构成了非法运输 珍贵野生动物罪,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原运输工具吉普车予以没收。
当事人顾德超称,万万也没想到,收购运输猫头鹰会为自己换来十三年的牢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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