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讯(记者张博刘艳华 实习生付后裕宗晓星)
学校在学生公寓寝室门上安装玻璃窗,学生们颇觉不满,认为隐私权受到了侵犯。
昨日下午,记者在武汉市船舶技术学院雅苑公寓看到,该公寓每个寝室门上方都有一个大玻璃窗,外人能清楚地看到寝室各个角落(如图)。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名同学,他们对门上开窗表示反感,觉得呆在寝室里感到不自在,有被“偷窥”的感觉。一陈姓同学说,“我们开学一搬进来就有这些玻璃窗了。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有自己的隐私,寝室不是公共场所,不应该对外公开。”公寓管理处禁止学生将其用纸糊起来,有的寝室糊了也被强行撕掉。
对此,雅苑学生管理员潘先生认为,学生不是社会自然人,还谈不上什么隐私,学生应服从统一管理。学校这样做,是为避免学生关在寝室里看黄色录像和赌博。院办公室熊主任认为,在门上安装玻璃窗,便于检查学生的就寝情况,能及时纠正一些不良之风。对于学生的反映,他表示学校会研究讨论。
就此问题,湖北诤如铁律师事务所刘律师介绍,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条文规定,个人进入场所要设置透明玻璃门。大学生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学校的这种做法属于侵权行为,是不妥的,应当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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