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的“小甜甜”龚如心 争产胜诉的王廷歆
早年王德辉与龚如心的合照
有香港“第一富婆”之称的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与公公王廷歆争夺王德辉遗产的民事诉讼案,2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这起历时一年多、审讯171天的马拉松案子,以龚如心败诉告结。法官认定,龚如心持有的王德辉1990年所立遗嘱是伪造文件,因此,依王德辉1968年所立遗嘱,判王廷歆为其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辩方律师孖士打律师行事后对法官的判决 表示“震惊”,并声言将提出上诉。龚如心本人则没有公开露面。
今天香港主要报刊都以大版面,详尽报道了主要案情,披露了相关资料。主要内容如下:
法官裁定:公公是遗产唯一继承人
香港高等法院主审法官任懿君,昨天以超过500页的判决书,为这起审讯期长达171天的“世纪争产案”作出裁决。法官裁定,已故富商王德辉之遗孀﹑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所持有的据称王德辉在1990年失踪前订立的“遗嘱”的4页文件上,王的4个签名以及见证人谢炳炎的4个签名均是伪造的,因此有关遗嘱文件“毫无疑问”是伪冒文件。
法庭因此维持王德辉1968年所签署遗嘱的效力,其父王廷歆成为王德辉至少13亿元遗产的唯一继承人。被判败诉的龚如心,需承担八成半的堂费。
这起案件去年8月开审,今年10月审结,双方主要围绕龚如心提供的一份“遗嘱”的真伪争辩。
本案中的遗嘱当事人王德辉,于1990年第二次被绑架后音讯全无。有参与绑架的匪徒供称,他已被抛下大海丧生。但此说无法证实。王德辉之父王廷歆于1997年要求法庭颁令宣布王德辉死亡,并依凭王德辉1968年的遗嘱,要求接收其遗产。龚如心则极力宣称有消息显示王德辉仍在世。香港高等法院,在1999年9月宣布王德辉已死亡,并委托会计师管理王德辉遗产。此时,龚如心宣称丈夫于被绑架两个月前已另立遗嘱,将全部遗产赠予她。于是,公公与儿媳妇发生争执,最终对簿公堂,而龚如心提供的遗嘱的真伪,成了本案的焦点。
九大疑点证明“遗嘱”伪造
法官任懿君昨天在法庭上指出,案中的九大疑点,包括王德辉立遗嘱时的情形﹑遗嘱内容及书写风格﹑两名遗嘱见证人的可信度等,是案件关键;而辩方龚如心未能作出可信的澄清。因此,法庭裁定王德辉1990年所立的遗嘱无效。
疑点一,是王德辉没有理由要改写遗嘱。龚如心称,王德辉因与父母不和,加上1990年在一次事故中堕马受伤,害怕再发生意外,于是改写遗嘱。但法官质疑,王德辉一直深爱他的家人,怎么会憎恨父母﹖如果说因害怕再出现意外,为什么在1983年王德辉遭绑架脱难后却不改写遗嘱﹖
疑点二,王德辉曾于1960、1968年两次立遗嘱,都是在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的。而所谓的“1990遗嘱”,却没有律师在场,在场的4名“见证人”中,有两名身份不明﹑到现在仍不知下落,而他“一直深爱的妻子”龚如心也不在场。法官质疑,这种做法与王德辉性格不符。
更重要的疑点,在于遗嘱物证本身。据熟悉王德辉的人供证,王德辉是一个十分严谨的人,很注重文书格式规范,但“1990年遗嘱”很草率马虎。例如,“遗嘱”是用一支即将没有墨水的笔书写的;文中不但有重写的笔迹,而且行文很不规范;而遗嘱中,又没有按要求声明过去所立的遗嘱无效。法官质疑,王德辉为何会如此马虎地在一份十分重要的法律文件中签下自己的名字﹖同时,遗嘱中有“One life One love”(一生只爱一次)的字眼,法官认为王德辉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故这种字眼也不合乎其人订立遗嘱时的风格。
法官指出,遗嘱还有许多令人难以理解﹑不合理﹑不真实的字句。如,“1990年遗嘱”包括4份文件,其中第二份写着“对于我将财产给予龚如心,任何人不得异议”;又在第三份写着“我将所有财产给予我深爱的妻子,任何人不可反对”。法官质疑,为何王德辉要这样重复﹑清晰地写明,难道他早就知道有人会反对他将财产交予龚如心﹖抑或是龚如心早就知道自己没权获得遗产,而进行伪造﹖
龚如心曾在1999年7月14日作出声明,指她本人是王德辉遗产的惟一继承人,而王德辉1968年的遗嘱已被取消。然而,王德辉自1990年立了“遗嘱”并封印后,直到1999年9月6日,法庭才将该“遗嘱”开启,龚如心声称她事前没有看过该“遗嘱”,那又为何知道她本人才是遗产唯一的继承人﹖
法官还指出,龚如心称王德辉是于1990年堕马受伤后10日写下“遗嘱”的,但当时他一直在玛丽医院或是圣保罗医院疗伤,为何会在医院中写下遗嘱,更让两名身份不明的人士作为遗嘱见证人,并为王德辉起草﹖为何要将如此私人﹑重要的事情让他们清楚地知道﹖
被辩方称是“遗嘱见证人”的4个人中,两人身份下落不明,现已不能找到;另一人李某1996年已死;而唯一能出庭作证的谢炳炎,其可信度也令人怀疑。谢炳炎只是普通人,王德辉立遗嘱有何理由要他作证﹖而谢某的妻子曾于1992年被龚如心任命为旗下公司的重要负责人,这也令人对谢的证言不敢轻信。
法官任懿君指出,上述九项疑点,是该案的关键,而辩方对此却未能作出澄清,因此在权衡双方陈辞后,认为所谓王德辉1990年所立的“遗嘱”是伪造的。
“签名”是确定伪造的关键
法官认为,所谓“1990年遗嘱”上王德辉的4个签名,以及见证人谢炳炎的4个签名均为无效,是经专人临摹再写出来的,“毫无疑问这签名是伪造的”。
法官在判辞中指出,王德辉“1990年遗嘱”的签名,并非出自本人之手,因为王德辉的签名习惯早已从80年代开始改变,与六﹑七十年代的签名已有明显不同。而该份遗嘱中的签名,有许多难以解释但可以察觉的区别,例如签名颤抖﹑经过修改,并有重写痕迹,而且是很缓慢地写出来的。所有的这些现象均有力地证明,“遗嘱”的签名是模仿王德辉1958年﹑1968年的签名伪造的。
辩方律师曾辩称签名中的颤抖﹑断续,是因为王德辉堕马受伤引发的生理现象。法官指出,他接受控方证人吴医生的意见,“没有证据显示一个人当脑部受过轻微撞伤后,会出现手部颤抖现象”,因此,以堕马受伤为造成笔迹断续﹑颤抖的理由不能成立。
对于“遗嘱见证人”谢炳炎在“遗嘱”上的签名,法官指出,很明显谢的签名也属伪造。签名中不但出现笔迹重迭﹑还有笔墨不均的现象,虽然很难用肉眼看出,但只要放在显微镜下,就能清楚分辨出来。
警方将跟进龚如心案
此案宣判后,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立即表示,将跟进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被裁定伪造遗嘱的事件,研究是否有人需负上刑事责任。而根据刑事条例,因伪造文件入罪者,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
警方昨天在回应传媒查询时说,商业罪案调查科一直在进行对该案件的调查工作,现正研究判词,并会向律政司咨询,看是否有人需要负刑事责任。
早在这起“争产案”进入第三天聆讯时,商业罪案调查科就有高级督察出庭作供,披露王廷歆已于1999年报警,指有人伪造遗嘱及发假誓。除遗嘱签名备受争议外,警方还鉴定过有关文件所用纸张及分载4页遗嘱的信封。警方估计,信封是1980年至1991年制造的。案件聆讯期间,警方派出探员到庭聆听及笔录证供。
林李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新强称,法官裁定龚如心向法庭呈交声称为王德辉的遗嘱为伪造文件,就刑事罪行而言,属于伪造文件罪行,根据刑事条例第200章第71条,触犯有关条例罪成者最高可判监禁14年。他说,这场“世纪争产案”,审讯了171天,为本港民事诉讼审讯最长的案件,占用法院的时间﹑开庭聆讯的人力物力,涉及的公帑之大都会加大法官所判刑罚的严重性。而这起“争产案”,如辩方胜诉,龚如心为最大得益者,考虑这些因素,如商业罪案调查科入禀法院控龚如心伪造文件罪,罪名成立的话,她的刑罚将会高于一般犯此案者。
但林新强还说,“争产案”为民事案,法官可根据较宽从的环境证供作出裁决,如接受控方指王德辉非浪漫之人,难以理解他在遗嘱上写“One life one love(一生一爱)的字句为理据之一。如商业罪案调查科入禀法院控龚如心伪造文件罪,属于刑事罪案,法官只接受较严谨的证供,虽然也会接受环境证供,但必须是”强而有力“,如科学鉴证的结果等,而且需在毫无疑点的情况下才能将被告入罪。因而龚如心在“争产案”民事诉讼中败诉,并不代表在刑事审讯中一定会有同样结果。
公公准备接收遗产
胜诉的王廷歆的代表律师曾汉坚在判决后透露,将着手开始追查王德辉遗产的下落。即使对方提出上诉,亦不能阻止他们追查遗产下落。
另一方面,目前王德辉遗嘱的接管人入禀法庭,要求龚如心交出估计约10亿元的王德辉遗产,该案目前仍在排期阶段。香港高等法院在1999年9月宣布王德辉已死亡,并委托会计师管理王德辉遗产,但接管人只收到3亿元,因而入禀法庭要求龚如心交出另外约10亿元。而遗产的全部总值目前有待追查。
前律师公会会长蔡克刚指出,一个人的遗产多少,应以死者死亡当日或法庭宣布死亡当日开始计算,遗产包括死者银行存款﹑物业和股份等,法庭会委托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若果是失踪,但法庭未宣布死亡,而受益人又怀疑在该段时间有人动用或转移遗产,受益人亦有权追索。
王氏夫妇联手创“华懋”
有“小甜甜”之称的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现年65岁,1937年出生于上海,并于上海中学毕业。龚如心与王德辉可算青梅竹马。1955年,当时只有18岁的龚如心与王德辉在香港结婚。龚还有两妹一弟,二妹龚中心是一位医生,四妹龚欣心在“华懋”工作。弟弟龚仁心排行第三,也是一位医生。
王德辉祖籍浙江温州,1935年出生,王家几代经商,父亲王廷歆于上海成立华懋公司从事漂染及西药进口业务。抗战胜利后,王举家迁香港。王德辉来港后,入读赤柱圣士提反中学,后来由于赴美升学不成,因而加入华懋工作。
60年代初,王德辉自立门户,与龚联手创办了“华懋置业”,从60年代后期,开始在地产方面进行投资,买了不少土地。后来地价飙升,其财富迅速增长,成为香港数一数二的大地产商。70年代初,华懋集团已成香港最大私营地产商之一。
80年代“华懋”更是如日中天,1987年曾安排公司上市,最终因未能与包销商达成协议而告吹。自丈夫1990年失踪后,龚如心至1993年才活跃于商界。1994年龚如心宣布,要在荃湾杨屋道投资100亿元,兴建高518米、108层的“如心广场”。最后,因大厦设计影响飞机航道,大厦最高只可建324米,龚如心作出让步,将地盘一分为二,建一幢纯酒店和一幢商业酒店两用大厦。龚如心在“华懋”担任主帅后,全力投入工作。她曾说:“我每日早9点前到公司,下午5点钟收工。星期一到星期六,天天如是,礼拜日不是去公司就去地盘巡视,一个星期要做足七日。”(人民网记者吴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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