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夫妻二人为续“香火”,与人签订借腹生子协议。近日,合肥瑶海区一男士来到安徽琥珀律师事务所咨询,被明确告知此协议是违法的无效合同。
该对夫妇婚后确认女方不能生育。后来,一位朋友“指点迷津”:湖北某地有女子愿意提供借腹生子“服务”。夫妇二人便合计让朋友从湖北请来了一位女子,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孩子出生后夫妻一次性支付给该女子两万元,孩子便与该女子无任何关系,双方不得
协议签订后,夫妻还是不放心,便来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咨询。律师明确表示:此协议是违法的无效合同。
有关人士指出,这种借腹生子的行为既违反法律,也有悖伦理道德。
(马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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