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蔚)西安黄先生通过一则征婚启事与一女子取得联系,在未与该女见面时,即遵嘱向“岳父”汇去了699元祝寿,但此后“未婚妻”就消失了。
11月6日,现年52岁的黄先生看到这样一则征婚广告:“李小姐,38岁,炒股起家自营服装厂……觅40岁上有缘男,可助发展”。他心动了,便向李小姐打去电话,李说自己是宁强县人,6岁时随父亲到深圳至今,现她有一工厂、一酒楼,黄先生也向李小姐吐露了心声 。随即10余天里,两人频繁通话。16日李小姐告诉他18日是父亲的七十大寿,她希望和黄先生确定关系,黄先生答应做李家的“女婿”。17日,李小姐来电话说,亲戚朋友以没见“女婿”的礼物笑话她,黄先生便说要通过邮政寄束鲜花过去,但李小姐说今年可能是患了癌症的父亲最后的一个生日了,希望他能汇个吉利数699元。18日早,黄先生就通过银行把699元转到了李小姐给的账号下。中午,两人通话时李小姐说收到了,但自此后,黄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未婚妻”了。
记者通过“1860”系统查询黄先生“未婚妻”的电话,被告知此电话属于在四川购买的神州行用户,为非签约用户,没有登记资料。
本报提醒读者,有些征婚广告如“雾中看花”,切记谨慎,勿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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