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5日电一村民在山上砍伐毛竹时,因高压线与毛竹发生碰触,导致村民被11万伏高压电击死亡。事
发后,死者亲属及所在村组织多次与供电部门交涉,但供电部门表示其不应承担任何责任。那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据信息日报报道,11月19日,江西南昌市蛟桥镇风景村的村民熊传善,在自留山上砍毛竹时,由于毛竹与高度很
低的高压线触碰,当场被高达11万伏的高压电击中死亡。由于 电压极高,毛竹已被劈成两半。据知情的村民称,今年以来,
在当地山上已发生了20多起高压线电击毛竹事件。
当地村干部告诉记者,事发地所属南昌供电局罗湾线第9根至第10根电线杆之间,这段线路经常发生高压线电击毛
竹事故。据了解,按国务院颁发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单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距离应该达到10米,而当地供电
部门在案发现场所挖低的山坡地面宽度只有4米,高压电线离地面安全距离存在严重不足。但是,当地供电部门却坚称不负任
何责任。
针对该起电击事件,江西博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竞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供电部门架设的
高压电线离地面安全距离严重不足造成的人身触电死亡事故,供电部门难辞其咎。如果供电部门在整改保护区,将11万伏超
高压线靠山坡一侧的竹木依法强制砍伐或挖平地面至规定的宽度,无论怎样砍竹,也不会触电。该地区多次发生高压线电击竹
木现象,供电部门明知该地区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却未依法履行其高压线路保护区的监管职责。据此,供电部门应对村民熊
传善触电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熊传善的亲属表示,如果供电部门对这起人身伤亡事故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他们将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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