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今年5月起正式实施,如今,职业病防治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央视5月份曝光的“职业病事件”,起因是宜兴某企业的一些外地职工由于长期工作在不良环境中,致使出现严重的肺部疾病。外地政府部门出面帮助这些职工把宜兴方告上了法庭,宜兴方最终赔偿了高额费用。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这类受伤害职工告企业的事将越来越多。
据市有关部门统计,2001年度,我市各类工业企业中约有四分之一的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总数约4800家。这就意味着这些企业如果不能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有可能被受伤害职工告上法庭。
这4800家企业的构成是这样的:乡镇私营企业居多,有3000多家,市、市(县)、区属以上企业约400家,外资企业约600家。
这些企业的职工总人数有95万余人,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22万余人。此外,全市有放射工作单位338家,包括医用和工业用X射线、放射性同位素等行业,从业人员有1200余人。
造成职业病的主要来源是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水泥、采矿、冶炼、铸造类行业往往粉尘严重,化工、塑料、电镀等行业的有毒有害气体较多,检测行业的人员则易受到放射性物质的伤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调查发现,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4800家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不强。一是不重视出资改善生产环境,致使生产环境恶劣,手段陈旧;二是不能及时和定期为职工体检,不能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和保护措施,不能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给予及时治疗;三是往往以资金不足和企业生存为由,克扣和削减用于职工劳动保护和福利的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集体企业的普遍转制和私营企业的快速发展,我市职业病的发生率正呈现增长趋势。近五年来,我市每年职业病报告数一直列全省第二位。我市现有尘肺病人2191人,另有可疑尘肺病人1000余人。每年尘肺病人新发100多人,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每年有发生,农村小化工厂发生了多起较为重大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业内人士指出,我市要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强化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企业要加强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从源头上防治职业病;广大职工也要掌握好职业病防治法,学会保护自己。(鞠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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