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会江)一名患有多年精神病的女子,因担心嫁不出,便在父母的安排下,吃完药后去与一小伙相亲。小伙虽然当时觉得该女不太出声,但因自己年纪较大,能有一个比自己小10岁的姑娘看中自己经不容易,便答应下来,不想在新婚之夜,新娘便露出“疯相”,折腾1年之后,日前终于由广东南雄法院判定婚姻无效。
天上掉下娇羞“林妹妹”
今年30多岁的廖文德日前对记者说,他是江西全南县一农民,因长年在外打工,年纪30了,还没有结婚生子。去年7月,在父母的安排下,他与一名当时只有21岁的农村女孩相亲,该女孩虽然是广东南雄人,但与江西全南县只有一山之隔,见面时,双方父母都在,他与那名姑娘张××也简单地谈过几句,当时的感觉是对方不爱说话,但模样还好。加之自己几次相亲,都没有成功,这回既然有一个小自己这么多的姑娘愿意与自己好,便也答应下来。由于双方都愿意,按照当地农村的风俗,廖文德当即封了一千多元的见面礼给女方,婚事也就这样定了下来。
相完亲后,廖某又回到北京打工,并多次通过电话,打电话给张××,但并没有发现张××有什么异常,只是觉得张××始终不说什么话。去年8月他按照计划回家成亲。
新婚夜新娘夜夜起梳头
事情出在新婚之夜。两个人登记结婚后,新娘就开始出现异常,先是连续五餐不吃饭,后来发展到一到半夜,新娘就要开始梳头,言语行为也越来越怪异。廖某见状,只好急电岳父岳母。女方父母便赶紧将其送往江西一家医院,但对女儿的病情却吱吱唔唔。后来廖某亲自到该医院调查,这才发现,张××早已患有精神病,并推算在相亲的日子时,她还在吃着安定等精神药物。
为了离婚,廖某到广东南雄县水口镇法庭起诉离婚,并要求女方赔付男方给予的彩礼钱6900元和精神损失费3000元。
婚姻无效但不获精神赔偿
昨日,负责审理此案的广东南雄县水口法庭法官周凤山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廖某的起诉一共有三项要求,法庭已经同意了他的第一项请求,即判定婚姻无效,但彩礼钱因为没有证据,所以没有支持,而精神损失费方面,法院认为,女方是经过与男方相处一段时间,在男方同意下,才嫁给男方的,何况女方并没有故意损害男方的意愿,因而根据相关法规,不支持廖某要求精神赔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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