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在长春市胜利大街附近一银行储蓄所前,运钞车押款员与途经此处的281路司机发生争执,281路陈姓司机被打伤。据警方介绍,安姓押款员已被治安拘留15天。
据281路的一位乘客介绍,当时,车号为吉A 30240的281路车行至老三百前的一储蓄所前时,一名运钞车押款员站在路旁,司机见状就按了一下喇叭,当时这名押款员回身踢了一 下281路小公共汽车。司机见状遂下车与之争辩,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中该押款员用防暴枪枪托击中司机面部,当时司机脸上就有鲜血流出。围观者对此纷纷指责押款员的行为过火。
据另一知情者透露,281路司机左脸及鼻梁骨多处受伤,并称当时还有其他人参与了争执。但运钞车押款员称是在正常戒严,执行公务。
“110”巡警在事发后马上赶到现场,两名警官及时控制住了混乱局面,等押款员的领导重新安排其他人替换安某执行任务后,才将当事双方送到长春市西广场派出所。
据西广场派出所的陈警官介绍,押款员安某承认是用枪托等击打281路司机陈某脸部,致使陈某左额骨及左脸被打伤,并称是自己一人所为。因安某的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警方治安拘留15天。城晚记者郭广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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