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陕西一少年连续长时间上网,结果疲劳猝死。死者父母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网吧业主赔偿精神
损失费。据西安晚报报道,该案近日一审宣判:死者父母获得网吧业主赔偿36884元。
陕西安康某中学高二学生张吴锋在一网吧连续上网8个小时之后,突然猝死在该网吧的电脑前。经安康市汉滨区公安
局法医鉴定:该学生无暴力伤害、无电击、无疾病情况下 ,在精神因素作用下突发急性胰腺出血坏死而导致猝死。西安交大法
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为:长时间上网,加之无充足的食物能量补给引起的极度疲劳是造成张吴锋死亡的诱因之一。死者张
吴锋的父母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网吧业主冯桥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其它费用2万余元。
日前,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及律师的陈述,主审法官当庭宣判:网吧业主冯桥与死者张吴锋是消费合
同关系,冯桥超时违规经营,构成侵权,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原告方死者的父母承担对猝死少年监护不周的责任;对原告提
出的10万元精神赔偿金不予全部采纳。按安康市现有实际生活标准,判决被告承担丧葬、误工及精神伤害等共计人民币36
8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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