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市第一例涉及香港人的重婚案11月25日在罗湖区法院判决,55岁的香港籍被告人王某因犯重婚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这是修改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后深圳市审理的第一宗涉港重婚案。
据《深圳晚报》报道,这是一宗刑事自诉案,自诉人是王某53岁的妻子姚某。1985年,被告人王某的原配妻子患病去世,留下了一双儿女。1987年,王某、姚某在上海登记结婚 ,三年之后的1990年,姚某随丈夫王某前往香港定居。1998年开始,姚某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断恶化,并最终倒闭,她换了几家公司,收入不稳定,王某于是对她变得冷漠起来。2000年3月,王某来到深圳居住生活,在歌舞厅认识了湖北籍女子舒某,二人在罗湖区翠竹苑租房同居,出双入对,俨然一对夫妻。2000年7月,王某在香港婚姻登记处以发假誓的手法取得了未婚证明,随后与舒某在舒某的老家湖北省襄樊市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接着二人继续在深圳市罗湖区一同居住。2001年8月,舒某以王某妻子的身份获得了赴港双程证,前往香港探亲。
罗湖区法院对于姚某的精神赔偿等诉讼请求,因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未予处理。刘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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