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十一月二十六日电(朱晓娟)据郑州市中级法院透露,该院近日一审作出判决,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盗窃罪、脱逃罪分别判处徐宝红、张胜利、赵建伟等八主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在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八年的两年中,徐宝红、张胜利、赵建伟、张军锋、张自钦、黄 汝顶、张瑞利、杜发彪等人,频繁在郑州、洛阳、平顶山
据悉,郑州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中,除八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外,另外二十四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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