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气预报 新闻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西首例网络侵权案昨开审 索赔经济损失6.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1月27日10:48 新桂网-南国早报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邓志勇 实习生侯幽) 几张刊发在互联网上宣传学校形象的广告图片,牵出了广西第一例网络侵权官司。昨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潘先生是广西一广告公司的职员,他在庭上陈述:2000年9月,广西贸易经济学校请他为该校制作2001年台历,并要求台历上以该校教学设施和校园场景为背景。在拍摄过程
中,他利用特殊技巧并结合电脑合成技术拍摄制作出高质量的照片,并声明这些照片的知识产权属于其本人所有,而且同校方签署了《图片使用协议》。

  过后,校方却违反协议,复制了台历中的部分图片制作宣传该校形象的网页,并在广西某网站上发布。而且该校在印制2002年台历时,又对其作品进行剽窃使用。他认为学校的行为侵害了他的知识产权,要求校方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3万元。

  潘的代理律师梁军认为,校方委托原告对其校内的场景进行拍摄,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条款,该图片的著作权应归原告所有。校方未经原告的同意就把其作品进行翻拍并上网传播,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属于一种新型的网上侵权行为。

  被告方广西贸易经济学校认为,校方与原告签定的台历订购合同反映的仅是买卖关系,因此这些作品应属于法人所有,即归学校所有。校方在原告进行拍摄时,主动提供了资金、技术、物质、设备和人员等协助,而且对原告所拍摄的作品进行审查和验收,满意后才予以采用,原告拍摄的图片内容代表了校方的意志。校方将这些图片以自己的名义上网属行政行为,并非出于商业目的,而且校方就这些上网的图片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这些图片应属校方所有。

  在法庭主持双方调解时,原告方提出,若被告愿意在媒体上道歉,则只要求赔偿3万元,否则,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方当庭拒绝。

  作者:邓志勇 侯幽


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你想让你的爱情开花结果吗?短信宝贝,让你们体验爱情的甜蜜,儿女的可爱,家庭的温馨。发送0到888808,即可注册!
· 下载鸟啼铃语 你的星座幸运鸟
· 订阅美丽短信 每天10份大奖!
· 给你一次艳遇的机会
· 赚钱多多!新浪短信联盟全新升级
· 图片铃声每月2元 限时优惠送手机!
· 活力MM激情秀 诱惑的青春扮靓手机
· 疯狂铃声--另类时尚让你的手机更酷!
· 精彩有趣 “非常笑话”每日惊喜
头条新闻
(30元/月)
体育新闻
(0.2元/条)
非常笑话
(0.5元/条)
两性学堂
(0.5元/条)
幽默英语
(0.3元/条)
你的手机: 手机密码:   > 快速获取密码
图片  铃声  言语传情  自写短信  游戏  订阅分类  越洋短信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疯狂铃声 鸟叫铃声
2元包月!送手机
[张学友] 他在那里
[许茹芸] 爱是
[张柏芝] 河东狮吼
[许志安] 玫瑰凋谢
更多精彩铃声>>









诺基亚   西门子
摩托罗拉 三星
阿尔卡特 松下
爱立信   三菱
更多精彩图片>>



分 类 信 息
:在职研究生热招!
   珠江绿洲新鲜生活
   护士留学说明会!
   神龙富康冬送温暖
   清凉盛景山间别墅
   美容美发瘦身减肥
   中关村最新IT情报
:雅思深圳考试中心
:完美学涯华申留澳
   游山玩水赢大奖!
:项目管理资质认证
:十佳楼盘网上展会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