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照11月27日讯 离异的王某在获悉女儿被改随继父姓后,近日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判其前妻擅自更改的女儿姓氏无效。
王某与赵某离异后,女儿随母亲生活。后赵某与个体户张某结婚,将女儿的名字改姓张。王某得知后,多次找到赵某要求把女儿的姓名恢复过来,但均遭拒绝。王某只得诉至法院,要求判定其女儿被擅自更改的姓氏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离婚后子女姓氏的变更问题,《婚姻法》虽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的纠纷,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为此,法院依法判定赵某恢复王某女儿的姓氏。 (李晓红 彭学坤 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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