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市二中院对一起罕见的动迁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包括周氏姐妹在内,4名伪造判决书、诈骗动迁款达17万余元者,被判处18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周丽华、周黎丽的母亲原是本市某动迁基地的居民,去年10月下旬,她们向动迁员董光华咨询如何才能从动迁中获得更多的补偿,被告知可以通过假离婚造成安置人口增加的办法获得利益。董光华还称有办法帮助周氏姐妹代办上述手续,并与她们达成协定,以事成后 支付2万元好处费为代价,帮姐妹俩达成目的。
按照董光华的要求,周丽华将全套身份、户籍资料交出,几天后便从董的手中获得了伪造的离婚调解书。其内容大致是:周丽华和丈夫离婚,周和女儿的户口迁至母亲的住处。
在董的传授下,周丽华的母亲成功地借此骗得了动迁组的信任,将周丽华和女儿列入了动迁安置的名单中。同年10月27日,周丽华又与旧房改造公司签订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书,骗得房屋拆迁安置款8.7万元。
与此同时,董光华又接受了周黎丽的请求,为其丈夫的姐姐宋佩英同样办理了假离婚手续,并借此使丈夫宋跃芳骗得动迁安置款8.68 万元。事后,周氏姐妹按约定将2万元好处费、一部三星手机交给董光华。今年年初,他们连裆诈骗的行为遭到了有关部门的立案调查,结果周氏姐妹和宋跃芳不得不向警方自首。
(记者罗剑华通讯员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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