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清华)一年仅16岁的河南籍打工妹被骗至深圳市坪山某工地,相继失身于一工地包工头和一名四川籍民工,现已怀孕一个月。该打工妹的父亲闻讯从河南赶来,羞愤万分地向各个部门申述,结果却因证据不足,难以为小女讨回说法。
今年8月份之前,16岁的黄某在龙华一家电子厂打工。厂里一名四川籍同事几次以邀黄某出去玩为名,向黄某介绍了在某工地打工的同乡男青年杜某。8月初,杜某将她带至坪山 某工地,并强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两个月后,杜某将黄某又介绍给龙华某工地的包工头邢某。而后,邢某与黄某曾数次发生性关系。
目前,黄某准备随父亲回河南老家堕胎,但因为家里拿不出堕胎的费用,她希望杜某和邢某都承担一些责任。但两人均以“胎儿不是自己的”为由不管此事。
深圳启仁律师事务所的许宜群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少女已超过14周岁,与之发生性关系并不算强奸幼女罪。少女被利诱与人发生性关系,进而身份证被扣被逼迫与人发生性关系时都没有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事隔多日后,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少女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猥亵,这些都是构成此案难以上诉的原因。少女如今能做的是取其堕胎后胎儿体液验定其父,然后由胎儿父亲与少女共同承担堕胎及堕胎后休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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