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讯 因为护士小小的疏忽,使80岁的老阿婆将药连包装一块儿咽下;因为家属对“格式化”的手术通知书有异议,医患双方僵持不下。11月27日,发生在广西某医院的一场医疗纠纷,令人深思。
护士疏忽 药卡在喉咙
11月27日,记者接到热线报料赶到该医院。患者度阿婆的孙子任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原委。原来,80岁的度阿婆半个月前因为腰扭伤住进了广西某医院,经过半个月的治疗,当天,度阿婆准备出院回家休养。
早上,值班护士给阿婆拿来了早上需服用的药丸后未做任何交代就走了。在护士给阿婆拿来的药丸中,有3颗是护士从板装的药剂中剪下来的,还带有硬壳的锡箔包装。阿婆年事已高,老眼昏花,只把其中的两粒剥了包装,剩下1粒连壳一块儿咽下,最终卡在了喉咙。
双方僵持家属拒签
事发后,医院说要做胃镜取出老人喉间的药丸,但因为老人有严重的高血压,做胃镜前院方要求病人家属在手术通知书上签名。由于通知书上写着“经慎重考虑(家属)同意手术,承担手术后的风险”。度阿婆的亲属们不能接受,而院方坚持,没有家属的签字,胃镜不能做。为此,双方僵持了3个多小时。
患方的任先生激动地对记者说:“造成老太太需要手术的原因是由于院方的疏忽,但手术后的风险却要求家属承担,我们认为不公平。”他说,“我们原来要求院方将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在通知书上写下来,我们就签字,可院方不同意,我们只能看着老太太难受。”院方则说:“这是按照新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要求做的。只有家属知道风险签字后,我们才能手术。至于手术通知书的内容,各医院都是一样的,就是这样一种格式。”
成功下咽假如是另外结果
在双方僵持中,医院尝试着让度阿婆通过吞咽食物将卡在喉咙的包装药丸咽下肚,经过努力,度阿婆最终成功地将异物咽下了肚。事情虽然解决了,但如果结果是另一种情况,那么,面对认为“不公平”的“格式化”的通知书,患方被迫签字,公平吗?如果患方不签字,医院应该让老太太一直卡着那块异物不手术吗?
作者:伍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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