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郝南
在前年的三峡工地“9·3”事故中遇难的3名死者的亲属,将“肇事”塔带机的制造商美国罗泰克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60万余元人民币。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持召开了此案的预备庭,双方当事人作了庭前证据交换。
2000年9月3日下午,三峡大坝泄洪坝段的3号塔带机处于检修过程时,机器的布料皮带和塔身平台连接处的一处吊耳从根部断裂,2节长约40米的机臂及部分皮带落至20米之下的混凝土浇筑仓面,造成重大伤亡事故,30人受伤,3人死亡。
今年8月27日,死者的亲属以引发事故的塔带机存在严重的产品质量缺陷为由,将美国罗泰克公司告上法庭,索要侵权损失共计410万余元、惩罚性赔偿共计150万元。
根据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规定,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了此案。
原告出示的证据主要有: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派出的事故调查组作出的《原因技术分析报告》,确认塔带机质量缺陷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3号塔带机“9·3”重大事故发生前的施工情况》等材料,证明该塔带机在事故前就常出故障,但美国罗泰克公司一直不彻底维修。
被告拿出的证据是美国罗泰克公司事先已发函指出过塔带机的故障问题。被告方还指出,今年9月,三峡工程总公司已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罗泰克公司赔偿其财产、工程损失3170余万元、人身伤害赔偿3624万余元、商业信誉损失100万元、律师费等相关费用100万元,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初定于明年1月开庭审理。被告认为,死者家属再告状属重复诉讼。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