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山石利用同学关系,骗取同学家长的信任,先偷取同学家的钥匙,偷得现金2万多元,再放火销毁现场,烧毁房屋,致使受害方蒙受10余万元的损失,这一系列颇为老到的作案过程,竟发生在靖边县某中学一年龄不到15岁的初中二年级女生身上,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11月23日下午4时许,靖边某中学初二女学生马宁化名趁其同班女同学高丽化名 家中无人,带着半月前偷到的高丽家门上的钥匙,轻车熟路来到靖边县某公司家属院,轻而易举将高丽家的门打开,又用先前偷到的高母衣箱上的钥匙,将衣箱打开,盗取现金2.15万元。作案后,马宁为销毁证据,破坏现场,又在高丽家中客厅、卧室、厨房等四处点了火,将高丽家中大量财物烧得面目全非,一片狼藉,据估计损失达10多万元。
案发10分钟后,事主发现火情,并向“119”报警,20分钟后,靖边县消防中队将大火扑灭。事后,高丽的家长感到事情有些蹊跷,便向靖边县公安局报了案。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当即出动数名干警,仅用5个小时便将此案破获,并将偷盗纵火者马宁一举抓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纵火者竟是一名年龄不到15岁的初中二年级女学生。
目前,纵火者马宁因年龄不够承担刑事责任已被释放。
该案详情本报将予以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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