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管亚东通讯员陈广宇)深圳市一名燃化公司供油部的业务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到客户的货款采取少交甚至不交公司的手段据为己有,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就将187万多元装进自己腰包,事情败露后潜逃异地,还费尽心思做了整容手术企图逃避追捕,结果还是难逃法网。近日,南山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该业务员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现年33岁的被告人曹威是吉林省吉林市人,于1995年12月起在深圳市某燃化有限公司 担任供油部业务员,代表公司寻找用油客户,并负责向客户回收油款及时上缴公司。从2000年12月开始,他利用收取油款的职务便利,私自截留收回的油款用于个人炒股,至2001年9月初,共挪用公司油款187万元,由于炒股亏空越来越大,曹感到无力偿还,遂于2001年9月4日潜逃。
据法院查明的事实,从2001年3月至6月,燃化公司共售给某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燃料油188.7吨,价值37.89万元。该塑胶制品公司在2001年5月至8月间,分4次将这笔款项以现金支票的形式交给曹威。曹在收到这4张支票的当日,即到银行将现金提出,只交了15万给公司,其余的22.7万元则留给了自己。
一次得手后没被发现,曹的胆子越来越大。随后,他又将公司售给某橡胶制品厂价值23.58万元燃料油款,只交了5.8万给公司,剩下的17.7万元留给了自己。此后,曹威又4次以同样手法作案,采用“小头交公司,大头自己留”的手法,总共6次将共计187万元的油款占为己有。
曹威的亏空再也捂不住了,于是,他在2001年9月4日将其与公司惟一联系的移动电话停机,在没有向公司作任何交代的情况下离开深圳潜逃至北京,此后一直未与公司联系。同年10月1日,曹又在北京某医院作了面部填充的整容手术,企图逃避追缉。正在曹威觉得可以高枕无忧的时候,2002年1月4日,公安机关经过侦察在北京将其抓获,并追回赃款80多万,但尚有100多万的赃款被其挥霍掉无法追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威利用职务便利携带巨额货款离开公司,中断与公司的联系达4个月之久,其行为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特征;虽然曹作了整容手术,但法院认为他整容前后的容貌基本没有变化,所以公诉机关指其整容为逃避追缉的主张不能成立。最后,法院宣布判处曹威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已缴回的赃款80万元返还燃化公司,尚未缴回的100多万也责令曹退赔给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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