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都市报特约记者王德华记者邓鹏伟通讯员杨猛)鄂州市鄂钢一中某班一名12岁女学 生被老师王某猥亵,鄂城区法院判决王某拘役4个月。昨日,有关人士认为量刑偏轻。
据受害人的父亲张立(化名)介绍,5月29日上午,女儿因肚子疼,王某带她到办公室喝水。王某关上门后,强行 脱下女儿裤子,进行猥亵,并欲强奸,后因女儿大声哭喊才逃
昨日,鄂城区法院陈姓法官称,该案由检察机关公诉,如果受害人认为该案量刑偏轻,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鄂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周女士称,该案量刑的确偏轻。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称,根据刑法237条规定,猥亵儿童要从重处罚。王某可以判决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他认为该案量刑明显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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