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南京建邺法院审理了一起由“包二奶”演变成的重婚案。被告泰兴人朱某于1990年与现在的妻子唐 某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现有一13岁的儿子。后朱来宁从事装潢生意认识了一牟姓女子。1998年下半年,两人开始同居 。朱的妻子得知后曾加以阻止,但朱与牟在南京四处租房,并与2001年5月在安徽马鞍山生下一男孩。牟在明知朱有合法 妻子并未与之离婚的情况下,与朱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有一子,构成重婚罪。
但朱辩称,他是由于受不了发妻的“河东狮吼”才“包二奶”的。1989年他经别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发妻唐某, 接触了几次就草率结婚,婚后与唐某缺乏交流。婚后,唐及唐的家人对他和他的家人很不好,曾因纠纷将朱母的被子拖到街上 烧,还殴打其因肌无力而身患残疾的哥哥,他也曾被唐及唐的家人打得鼻青脸肿。牟某也辩称,她喜欢朱的老实、忠厚,觉得 他屡次被老婆打很可怜,两人同病相怜产生感情才在一起。(建刑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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