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走私及偷逃税款案作出一审判决:没收茂名利维那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3300多万元和港币2·33万元上缴国库,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万元;被告人高德生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到15年不等。
经查,茂名利维那感光材料有限公司走私进口工业用X光大轴片、医用X光大轴片、医用CT大轴片等,制成成品后在国内倒卖。1994年7月至今年3月期间,该公司走私各类X光大轴
被告人该公司副董事长、原总经理高德生,原公司代总经理、第一副总经理高松柏,原公司副总经理兼广州分公司经理陈志卫,原公司供应处副处长陈文海均构成走私罪。(李文才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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