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启瑞)昨天,深圳市南山区公安、法院联合举行公判大会,宣布了对11名罪犯及40名犯罪嫌疑人和违法人员的判决决定。据介绍,这是南山区今年以来规模最大的宣判处理大会。
在庄严的国徽下,南山区公安分局领导宣读了对陈某等10名违法人员实施劳动教养及对王某等30人执行逮捕的决定。南山区法院的领导宣读了对杨某等11名罪犯的判决决定。
今年4月4日,陆某将南山区一杂货店老板的幼子偷出并交给萧某,随后萧某打电话给杂货店老板勒索人民币12万元,接到报案后,公安干警将萧某及其同伙抓获。另查明,1998年萧某曾伙同蒙某等4人将林某左手砍断,左脚斩伤,还将民警张大光的左手砍伤。被告萧某犯绑架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南山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天宣判处理的案件有两个特点,一是盗窃和“两抢”案件占的比重大,二是犯罪人员以年轻人居多,年龄大多在18至25岁之间,这些人大部分来自外地,常常为抢得不多的一点钱财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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