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报道的“少年盗窃嫖娼案”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昨天,记者在公安机关见到了只有16岁的小美(化名),她现在因为涉嫌卖淫,被依法拘留。在记者见到花季年龄的小美时,无论如何也不愿将她与涉嫌卖淫联系在一起,但事实确实如此。
见到小美时,她正在看守所的提讯室中接受办案民警的讯问。看到记者进来,小美还略显稚气的脸上有一种复杂的表情。当民警告诉记者她就是涉嫌卖淫的未成年少女时,记者 确实有些惊讶。与小美的交谈并不困难,但交谈中感觉有些沉重,小美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卖淫的经过。
我的老家在云南的山区,我们那里的生活状况并不是很好,村里的好多人都出来打工了,所以我也一直想出来打工。大约在半年前,机会突然来了,村里一位比我大几岁的同乡说,到北方找工作特别好找,他还说,北方人都不错,不会被骗。我和我哥商量了一下,就决定从老家出来闯闯。我们住的地方是山区,我总觉得大城市生活好,我也特别的羡慕,就是不想在家里呆着,这可能也是让我做出今天这样违法事情的原因吧。
我先和哥哥来到昆明,一呆就是四个多月,也没有找到什么正经的工作,反而把从家里带来的钱都花了。在昆明的四个多月里,我每天都和同乡出去玩,看电影、吃小吃,反正觉得比干活好。不过,后来我也觉得这样下去不行,所以就和在昆明认识的几名四川女孩一起到了河南,在那里我认识了小青(化名),她现在也和我一样,因为卖淫被关起来了。当时,我和小青在河南呆了一段时间后,于11月初来到天津,原本想找个地方打工,但没有找到。后来小青认识的一个人说可以给我们介绍工作,不知道愿不愿意干,那个人就是让我们接客卖淫。
说心里话,当时,我和小青身上已经没有一分钱了,也觉得在离家这么远的地方,干这样的事情也不会让别人知道,其他没有想太多,就糊里糊涂地同意了,我当时没有觉得这是违法的事情,就觉得这样做不是什么好事。
当天晚上,我们俩人被带到一个洗浴中心,在那里我们被称作服务员。上班的第一天我没有接客,第二天,在老板的安排下,我接待了第一个客人。我记得非常清楚,我被叫到一个单间里,里面有一个30多岁的男的,他的身上刺有一条龙。第一次做完丑事之后,我有点害怕,不过两天过来之后,就没事了,发现这样挣钱挺容易的,就是没有想到干这种事情是违法的。
在那家洗浴中心进行卖淫嫖娼交易,一般为100元钱。当顾客来到洗浴中心后,我和其他的服务员就坐在休息大厅的门口。这时,如果有洗浴的人需要,就会自己来找。有时,也有服务员主动询问顾客是否找小姐,如果需要就一起到洗浴中心私设的单间里面去。
在洗浴中心前台的服务区内,还有一名50多岁的老妇,大家都叫她老太太。老太太专门负责擦皮鞋,但也负责把我们这些人介绍给顾客。完事后,顾客会将钱交到银台,并不直接给我,我是从老板那里拿钱,每次客人要交100块钱,这钱老板要拿走40元,给我60元。这些顾客大多是在白天来,在我干的这段时间里,一天平均接客五六个。最多的一天有七八个。我接的客人中,大的有三四十岁,小的还比我小一岁。有一次,来了几个和我岁数差不多的男的。后来,我和其中的一个进了单间,当时我看他的年龄和我相近,但在单间里,他告诉我他15岁,比我还小一岁。
小美告诉记者,在前几天的一次检查中,她和小青离开了洗浴中心,在一个旅馆里躲藏,但后来警察来了,就把她们带回了公安机关。小美说,她现在后悔死了,毕竟她才16岁。她说,她发誓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情了。
新报记者刘峦通讯员路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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