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怎么也没想到女友小玲为了逼他尽快拿出2万元所谓的“分手青春损失费”竟带上家人搬到他家“安营扎寨”,并换上新锁。
27岁的李伟在南昌市高新区的一家合资企业上班。去年5月,在同事的介绍下,认识了在安义上班的小玲。李伟很快被漂亮且很有气质的小玲吸引,两人在一起无话不谈,很快坠入爱河。但因为小玲在安义上班,相思和周末的奔波之累让两人受尽前熬。
去年10月,两人搬进李伟在高新买下的一套新房同居了。可是才一个星期,两人就因生活琐事大吵了一架。李伟渐渐觉得小玲的生活习惯和自己有较大的差异。
10月25日,到外地出差已一个月的李伟高兴地回到家中,却发现刚装修好的新房乱七八糟。平时特别爱干净的李伟窝了一肚子火,更觉得已经无法和小玲再相处下去,决定分手。但小玲不同意,两人僵持了一个多月后矛盾升级,最后因一桩小事还打了一架。
第2天,小玲的母亲突然来到家里“协调”两人的事情,和解不成,小玲的母亲干脆搬到这个家来“扎营”,并向李伟提出:手分可以,但必须拿出2万元青春损失费,否则他们就住在这里不走啦!11月22日,小玲竟将门锁更换,将李伟赶出家门。李伟有家难回,只得天天到朋友家借宿。
昨日,李伟告诉记者,如小玲和她家人再不搬出他家,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昨日下午, 记者就此事采访江西赣江律师事务所的吴云江律师。吴律师认为,小玲及她家人所提出的“青春损失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当初两人同居是出于自愿。至于小玲和她家人搬进李伟的房子居住并更换了门锁,这种行为还触犯了《刑法》第254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李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本报记者 甘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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