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高建)11月30日记者获悉,本报11月19日报道的《为千余元竟砍百余棵洋槐》事件又有了进展,宝鸡县林业局已组织人员对陵原乡金丰村的乱砍乱伐行为进行了调查。目前,林业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立案侦查。
据调查,金丰村村委会8月14日会议决定,将村南坡的人工刺槐树出售给钓渭乡的潘某,潘某在未办理任何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将该村南坡132棵刺槐砍伐,加工成长
县林业局认为金丰村此行为是违法的,应受到法律制裁。依据有关规定,坪头林业派出所已对金丰村两名主要干部及潘某等人立案侦查,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没收金丰村违法所得1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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