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安讯(记者小斌)企业建制已被工商部门注销,领导班子被免职,公章也已于2002年3月22日在当地报纸上声明作废,然而,记者近日采访时却发现,已经于半年前作废了的“延安市预制构件厂”的公章仍在继续非法使用。
据了解,延安市预制构件厂始建于1973年,隶属延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2002年3月,总公司为了解决预制厂土地、资金、固定资产等问题,经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撤销延安市预制构件厂机构,党、政、工领导人员随机构撤销相应免职,同时要求该厂固定资产和财务于3月15日前移交总公司。随即,延安市工商局注销了预制厂企业建制,《延安日报》也于3月22日刊登了预制厂行政公章声明作废的公告。
据延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会主席王德辉说,虽然预制厂的公章已于半年前作废了,但总公司多次发现仍有人在私自使用该公章。经公司调查后得知,使用作废公章从事非法活动的是原预制厂厂长李某等人。特别是公司近日获悉,有人甚至使用该公章,企图将市区属于建筑公司的两处土地的使用权,办理在早已不存在的“延安市预制构件厂”名下。对于这一行为,公司致函有关部门及时予以了制止。
原来,虽然延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早在今年3月份撤销了预制厂的机构,但该厂的公章和账务等有关手续一直没有移交到公司,而是一直控制在预制厂原厂长李某等人的手中。半年来,该公章被频繁使用。在建筑公司办公室,记者也见到了一份以“延安市预制构件厂”的名义于2002年9月9日发出的意见书和其他几份材料,这些材料上赫然加盖着该厂早已作废了的公章。王德辉说,公司将通过法律渠道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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