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办法规定,元旦后苏州市民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征得居住地周边相邻4户以上居民的同意,其中居住多层住
宅的,应征得本单元半数以上居民同意,并向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新办法还对养犬管理明确规定了区域限制。其中平江区
,沧浪区,金阊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建成区和县级市人民政府所在
地镇的建成区,风景旅游区,港口,车站为重点限制养犬区域。县级市和区的乡镇镇区,新兴工业区为限制养犬区域。重点限
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的城市居民,经批准可以按 户饲养一条观赏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但该区域内禁止犬只到户外活
动。
曾因无故被狗咬伤而将狗主人告上虎丘区法院的市民杨先生认为,这样的规定能督促主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因
为吠叫、便溺、咬人等原因而妨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因为居民如果想将狗继续养下去的话,必须得到邻
居的同意,这就使得狗主人不得不向邻居做出管理好狗的保证。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指出,狗的行为取决于人的管理,狗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新办法倡导文明养犬,
注重社会环境的安宁与整洁,能协调好犬主、邻居、社会和管理者的共同利益。(王世停)(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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