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俞桂华) 一场意外的户外施工事故,致使施工人员马干下半身被带有1万伏高压电的铁皮瓦片击中,二个月过去了,住院治疗的费用达4万余元。受害人因此面临被医院停止接受治疗的处境。
受害人:已借款三万元
昨日,记者赶到了武警医院见到了住院治疗的马干,护士正在给他换药,右脚膝盖骨部位伤口呈“L”型,四周的肌肉已经烧糊。据他介绍,9月29日下午2时许,他在万溪镀锌厂盖棚顶,高压线距离施工现场只有2米左右,且同棚架成平行状。施工所用的铁皮瓦 片就是通过高压线与棚架之间的空隙由绳子吊上棚顶,由于施工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高压线,只听“砰”的一声,带有1万伏高压电的铁皮瓦片击中其下身,膝盖骨、后背等多处部位被击伤。他无奈地告诉记者,为了治疗,他已向亲戚朋友借了3万余元。
主任医生:伤势很重,部分骨组织已被烧糊
谈及马干的伤势情况,主治医生外科边主任说,刚送进医院时,病人身上有多处被高压电击伤,右脚膝盖部位已被烧焦,里面的骨组织全部坏死。通过二个多月的治疗,伤情基本被控制,大部分受伤部位开始愈和。现在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右脚,从目前来看,病人至少还需接受1个月的住院治疗。
承包户:担心这是个无底洞
“安装棚底的工程是我从南昌化式设备二厂承包过来的,而化工二厂又是承接了万溪热镀锌厂的业务。”承包户于国光(原玻璃钢厂厂长)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先后支付了10000元医疗费。当初他同化工设备二厂达成的也只是口头协议,这样双方就很难划清责任范围。在谈及赔偿问题时,他一再表示:应该分清责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能把全部责任推给他。万一这是个无底洞,那该怎么办?
南昌化工设备二厂:我们被蒙了
作为承包方之一的化工设备二厂对此次施工事故又是持怎样的态度?该厂一位夏姓负责人说:“事故发生前,我们还一直以为承包方之一的于国光还是玻璃钢厂厂长。以前,化工设备二厂棚顶盖铁皮瓦片的工程都是由玻璃钢厂承建的,双方合作挺愉快,也没有发生过意外。既然是老合作伙伴,双方也就没有签任何书面协议。哪知这次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事后,于国光同化工设备二厂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上面写到甲(化工设备二厂)、乙(于国光)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资2000元人民币后,一切医疗费用多少与甲方无关。
万溪热镀锌厂:一切责任与我们无关
事故已经发生,万溪热镀锌厂的态度明朗:一切责任与他们无关。该厂喻姓厂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他们找施工单位时,就考虑找一个信誉度比较好的国有企业,化工设备二厂开始承接这笔业务时,双方就签了合约。合约上写得非常清楚,一切工伤事故与我们无关。在化工设备二厂办公室,记者看到了这份书面协议:第四条款约定:乙方(化工设备二厂)负责质、安全。工伤事故与甲方(万溪热镀锌厂)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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