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谭叙 李娜) 12月1日早上,家住渝中区新东福花园畅春阁的一名年仅3岁的小男孩阳阳从第20层楼上摔下,当场气断身亡。这天,离阳阳4岁生日还有20天。
据知情人士称,小阳阳和邻居一位6岁的孩子一起乘电梯到顶楼20楼玩耍,不慎掉到楼下的。为什么几岁的两个小孩会自行乘坐电梯到达顶楼?为什么顶楼天台的门没有上锁?阳阳的家长对此深感疑惑。
记者赶到出事现场,在底楼天井处有一滩小阳阳从20楼上重重摔下后留下的血迹,虽然昨晚一场大雨,仍未将血迹洗净。在20层顶楼天台外,记者看见一扇开着的门,小阳阳的爷爷指着它告诉记者,天台的门原是关着的,不知何故被撬开了,物管一直未处理,大人、小孩都可以随便进去。
对此事,重庆金点律师事务所的张少模律师认为,因为小区物管有保护周围环境安全的义务,新东福花园物管公司在主观上就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监护人也必须分担部分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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