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以需要资金为幌子,骗得非法集资款222万余元的潘展尧,日前被本市静安法院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另犯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罚金20万元。
潘展尧系浙江慈溪展兴塑料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1998 年至1999 年间,他以年息15-18%为诱饵,在上海非法募集资金222.4 万元,却未将该笔资金入账。他又授意他人制作了内容虚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骗取被害人信任。潘于2000 年1月初,又与河南鹤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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