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龙虎)荣昌县吴家镇农民周某在该镇拉人力三轮车,他财迷心窍,经不住诱惑,不拉旅客而去为卖淫妇女拉嫖客,最终落得被判刑并处罚金。
今年8月1日,卖淫妇女钟某要求周为自己找几个嫖客,当日9时许,周在车站将曹某拦住,问对方要不要与女人发生性关系,随即叫曹某上车,用人力三轮车将其拉到容留、介绍卖淫的段某家,并讲明在几楼及价格。
曹某嫖娼后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19日,荣昌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周为他人卖淫介绍嫖客,其行为符合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介绍卖淫罪,依法判处周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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