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4日电(记者储国强)针对越来越多的养犬户,一项旨在规范饲养宠物的养犬条例将在陕西西安实
施,这一条例对狗主人的行为规定更为具体而详细。许多养犬者表示:“养狗将要更操心了”。按照条例规定,如果主人看管
不严,狗跑到居民区、道路、草坪、绿地等公共场所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任何公民均有权将其交公安机关。同时,主人携犬将
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电梯,不得进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
“狗咬人,找主人”是这个新规定确定的养狗主人的另一个职责。单位、个人所养之犬致伤他人,养犬人应负责医治
和防疫,并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养犬许可证,没收其犬。
据介绍,这个条例主要是为了加强对犬类的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近几年来,西安养犬数量增长较快,无证养犬户剧增,犬类黑市交易屡禁不止。由于养犬数量增加,养犬人对所养之
犬放任乱跑,管理不严,犬类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虽然新规定可能会让一些养犬户感到很繁琐,但许多市民对此给予了积极的
评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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