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4日电(记者王攀)假身份、假档案、假证件充斥人才市场,制造、兜售、使用假档案、假证件的
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正在审议的《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草案)》对此作
出明确规定:制造、兜售、使用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及其它虚假证明材料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
款。
广东省人事厅指出:当前,假身份、假档案、假证件充斥人才市场,制造、兜售、使用假档案、假证件的活动十分猖
獗,严重干扰了干部人事工作的正常秩序。只有通过立法,实行规范管理,才能得到较好解决。
据悉,广东早已出台《职业介绍管理条例》,而人才市场管理的法规却一直是空白,国家目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人才市场管理中的许多问题其他部门管不了,人事部门又无法可依,给依法行政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本次提交审议的《条
例草案》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正在审议中的《条例草案》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作出了具体要求,并规定: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应当向当地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应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在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
的决定。《条例草案》还明确指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人事部门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才人事档案,
不得开展与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相关的出国政审、身份认定、工龄计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人事管理业务。
同时,《条例草案》还向形形色色的非法人才交流会“叫停”,它除了明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人
才交流会”外,还规定,“擅自举办人才交流会的,责令停办,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并处以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完)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