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天上午,因涉嫌受贿、行贿、玩忽职守三项罪名,原广东普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检察长周光林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8年初,周光林为了谋求连任普宁市检察长,利用职务便利,分两次向普宁市检察院的下属公司负责人周松青索贿60万元港币。之后,向在任的市委书记丁伟斌(因涉嫌大肆卖官受审)“进贡”了3000元美金。在前天的庭审中,周光林的辩护人辩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检察长要由人大向上级检察机关申报后才能任命,市委书记根本无权决定周能否连任,周光林给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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