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北海讯(记者韦继川 通讯员黄星航)为广西省北海市臭名昭著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西头帮”充当保护伞的原北海市公安局海角派出所副所长陈家贵、原市公安局监管科副科长黄锡昌、原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陈贵和、原铁山港公安分局局长何家泰、原海城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勉昨日由北海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5名昔日的执法者,因执法犯法被判2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昨日的公开宣判再度引起媒体和市民极大关注。
经北海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查明,黄锡昌、陈贵和在办理裴钦荣、邓克华等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一案中,明知刘世平指使包定云找凶手裴钦荣和林小豪在侨港镇用尖刀将林广江刺死;明知1996年7月间,刘云峰两次伙同李富裕等4人在北海市海角路海香冷冻厂附近、南珠路海洋发廊内,分别持枪抢劫苏某等4人手机、BP机和人民币总价值10316元;裴钦荣、邓克华归案后分别供出受“西头帮”首要分子李昌裕、李昌海、包定胜、张伟光、符均指使杀害何向东;裴钦荣检举了张伟光等人在绿荫荣坊开枪打人等事实,但黄锡昌、陈贵和却出于徇私、徇情动机,利用承办案件的便利条件,假公济私,故意放纵犯罪,均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了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徇私枉法罪。
且故意包庇重大犯罪分子,充当“西头帮”保护伞,情节严重。黄锡昌还收受他人现金8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陈贵和私藏弹药,构成私藏弹药罪。北海市中级法院根据二人认罪态度及主动交待等情节,一审判处黄锡昌有期徒刑7年,陈贵和有期徒刑5年。
陈家贵利用公安民警特殊身份,擅自查阅非其侦讯范围的裴钦荣供述笔录,并转告潜逃在外的“西头帮”首要分子李昌裕、李昌海,公安机关正在对其追捕的重大行动消息和计划,致使公安机关未能及时缉捕罪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审判处陈家贵有期徒刑4年。
何家泰、周勉1993年分别担任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副局长、刑侦大队副大人长,1月27日晚上,“西头帮”首要分子李昌裕、李昌海等人密谋杀害“东头帮”老大赵振峰。当晚李昌海等人即分别携带猎枪、炸炮等作案凶器,在北海市海城区地角文化站附近,胁迫陈某驾驶一辆小轿车送至海滨公园旁的游泳场,后携带作案凶器到富丽华大酒店“的士高”舞厅门前将赵振峰炸死。
陈某闻悉赵被炸死,便怀疑是李昌海一伙所为,遂在麦某陪同下到海城区公安分局向何家泰举报。何安排周勉接待。但周勉未按规定制作笔录,何家泰也没有向专案组报告这一重大线索,致使该案不能及时侦破,客观上造成重大嫌犯脱逃。
此外,何家泰还利用其担任铁山港公安分局长期间,分10次从分局财务和摩托车培训中心挪用公款27.1万元。一审何家泰被判玩忽职守罪3年;挪用公款罪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周勉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作者:韦继川 黄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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