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晓霞)由于银行职员工作失误,11月29日一名储户存折上多存了5000元钱。该储户拿到存折后立刻到另一储蓄所取走现金。昨天,这名“爱小储户”被大有坊派出所民警找到,并被告知其“恶意侵占”行为已经违法。
按程序,储户到银行存钱时,银行职员应先收钱,后作收款记录。而29日上午某银行红河分理处一职员却相反操作——先写下用户的存入款额,还没收储户的5000元钱,就将办 好的存折交还这人手里。
该储户是一30岁左右男子,一见银行出了差错,他立刻关掉手机,打车从太平区来到道里区共乐储蓄所,取出刚刚“存入”的这5000元钱。
29日上午12时许,红河分理处整理上午账目。负责人王伟震发现有5000元钱对不上账。经观看当日监控录像,证实是职员失误,并查到该储户留下的手机号码,但对方不开机,遂向大有坊派出所报案。
大有坊派出所民警经多方调查,证实该储户是一外地在哈打工者,从事酒类推销。民警以寻找新产品推销员名义,找遍附近酒类市场,最终在两日后将其找到,追回5000元钱。
据大有坊派出所副所长李思远介绍:该储户的行为是一种恶意侵占的违法行为,依据《刑法》第270条第二款规定,如银行坚持起诉,该储户有可能依法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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