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网聊天、浏览网站,对许多学生来说已经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有的学生出于占小便宜的心理,竟然盗用他人密码上网进而触犯了刑律。昨天,西城检察官向全区大、中学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提醒他们对盗号上网说不,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和对法律的无知而葬送自己的未来。
“我告诉你一个密码,上网不用花钱的。”今年以来,西城检察院已受理此类犯罪数
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规定,以盗窃罪处罚。(张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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