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雪)竟敢挪用公款133万元炒股!近日,渝中区法院对挪用公款的唐群力、陈玮、贺正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五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对唐群力违法所得16.87万、贺正违法所得37.69万继续予以追缴。
据法院查实,1998年5月,唐力群任重庆市渝中区网点公司总经理,与公司会计陈纬、重庆市易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贺正,合谋挪用公款炒股。
法院认定,同年6月,唐群力利用自己负责筹集网点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职务之便,以公司名义,从一饮食服务公司借得人民币80万元,并先后划到易成公司的帐上,然后投入“股海”。
不久,股票陆续出现亏空,法院认定1998年12月到2000年7月间,唐群力和陈玮采用私自购买空白支票、加盖印章的手法,先后三次以易成公司名义,向网点公司借得53万元,继续炒股。
2000年底,为了翻本,陈玮和贺正从这笔钱中提出19万元,用于购买彩票,结果全部打了水漂。
2001年1月9日,陈、贺携带最后的15万元离开重庆,到成都躲避。在强大压力下,两人先后于2001年3月19日、25日到检察机关自首,当月26日,唐群力被公安机关传唤。
至此,他们挪用的133万公款用于炒股损失86·3万,买彩票损失19万。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英才、新浪、北青报评选2002年双十企业精英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