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 由于省内遗体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山东省将立法鼓励捐献遗体。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 议于11月29提请审议《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草案)》。
据检察日报报道,虽然山东省每年需要大量遗体供有关院校在人体解剖课程的教学中使用,但由于遗体来源不足,医 学本科生平均十几个人才有一具供教学使用的遗体,距离平均每4至6人一具遗体的要求尚有相当的差距。
此外,该省每年还有大量失明、白血病及大面积烧伤等患者,由于得不到相应的遗体移植而无法获得救治。
《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草案)》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自愿登记捐献遗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捐献,其近亲属应当尊重捐献人意愿。(卢金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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