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孤独大半生的安吉老人章倬生前希望儿女能陪伴膝前,以享晚年的天伦之乐,然而一双儿女都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老人只得住进敬老院。老人去世后,留下了5.6万元的遗产,一双儿女得知后,都以老人亲生儿女的身份抢着继承父亲的遗产。围绕这笔巨额遗产的归属,这双儿女与敬老院对簿公堂。昨天,安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老人的遗产归敬老院所有。
老人是安吉天荒坪横路村人,1953年与妻子离婚,女儿骆芳被他人收养,儿子姚云随母亲生活。1959年,章倬到南湖林场工作,一直单身。因他有建筑设计方面的专长,曾被一些单位聘用,有一定的收入。随着年岁增长,老人渴望得到子女的照顾。10年前,他两次写信给儿女,表达了思念之情,请儿女们与他联系,给予安慰和照顾,并表示:生活开支自负,死后遗产可由姚云、骆芳继承。但是,两个儿女均没有给父亲一点回音。
2000年,因章倬住的房屋二次倒塌,日常生活已无法自理,老人在向子女请求照顾未果的情况下,要求当地政府部门对其实行五保集体养老。后经天荒坪镇政府批准,章倬于2000年8月住进天荒坪白水湾敬老院。
老人在敬老院里度过他一生中最后的日子,今年5月17日安详地去世了。敬老院工作人员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老人遗有存折4张,共5.6万元。根据老人入住敬老院前与敬老院所签的协议,敬老院继承了这笔遗产。然而就在这时,一直没有照顾老人的姚云、骆芳找上门来,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
他们说,自己是章倬的亲生子女,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理应获得父亲的遗产。而天荒坪敬老院则认为,骆、姚两人对父亲的生活从来不管不问,根本未尽赡养义务,因而无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况且,章倬生前已与敬老院签订五保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尽了赡养义务的敬老院理应获得遗产。在镇政府几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骆燕、姚云将白水湾敬老院、天荒坪镇政府告上法庭。
安吉人民法院经两次公开审理,昨天对此案进行了判决。法院认为,姚、骆两人虽是章倬的亲生儿女,但从小与章倬分离,不再享有遗产继承权。章倬签了协议,对自己生养死葬及财产处理均作了安排。因此,章倬5.6万元遗产归白水湾敬老院所有。本报通讯员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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