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法网柔情
昨天下午,中央和本市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云集海河中学大礼堂,数十位记者与600多名师生和闻讯赶来的群众一起旁听了对吴某、陈某敲诈勒索案的公开审理。庭上审理紧张进行,台下的人们唏嘘不已。百米之遥的校门外,两个被告人的家长焦急地等待着审判结果。
●庭审现场
14时许,距开庭还有1小时,海河中学大礼堂内已经座无虚席。观众席上大部分都是穿着校服的学生,海河中学初二一班的程思远同学告诉记者,以前只能在电视里看到庭审,非常高兴今天有机会在校园里看到真实的法庭审理,这样会使我们更了解法制,体会法律的尊严。
15时,庭审开始。为了使陈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法庭专门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吴某和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敲诈勒索行为的细节虽有异议,但对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陈某的辩护人——物业律师事务所郭德明律师对法庭确认的陈某敲诈勒索的行为不表异议,但是鉴于陈某大学在读,且被害人是未满16周岁的职专学生,进网吧已违反了未成年人不得进网吧的相关规定,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故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法庭审理持续了一小时之久,台下的师生们聚精会神地听着、记着。
●当庭宣判
16:10,经过十分钟的休庭合议,审判长当庭作出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决吴某有期徒刑8个月,因为其还在缓刑期间,所以撤销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决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判决一下来,很多学生都表示,没想到上网这种司空见惯的小事,居然能引发刑事案件。刘玉娟女士既是海河中学的老师也是一位学生家长,她说这次听审让她感到作为家长责任重大,在教育孩子方面一定要以德为先。海河中学团委书记张洁说:“这件事情也给我们这些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虽然海河中学素来重视德育法制教育,但‘勿以恶小而为之’仍然是今后要重点强调的一个方面。”
●被告心语
判决结束后,记者采访了两名被告。
记者:“你对今天的判决是怎么想的?”
陈某:“四年前,我家刚刚搬到吴某家附近时,我们就认识了,后来成为朋友,关系一直很好,虽然他只有小学文化,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沟通。本来,吴某不会上网,是为了陪我才去的,如果我不坚持去网吧,也不会出现今天的后果。”
吴某一脸痛苦,他不停地说:“我要钱只是为了出口气,我们两家的家庭条件都很好,父母都疼爱我们,3000元钱还不够我俩吃一顿饭呢,我们根本不缺钱花。是我害了她,我配不上她,我对不起她,她还是大学生,今后的前程都被我耽误了。真是后悔呀。”
●家长感叹
17时许,记者在海河中学解放南路的校门外见到了几位面带焦虑的中年人。
记者上前询问,其中一位妇女承认他们是陈某和吴某的家长。当听说陈某被判缓刑时,一位中年妇女长舒了一口气,继而又喃喃地说:“薇薇(陈某的化名)还是大学生啊,以后的路可怎么走?”
此时,警车开过来,几人连忙迎上去,拼命地往里看。目送载有吴某的警车开出很远。
“薇薇出来了”,随着一位中年男子的一声惊呼,几人又纷纷围上去,扒着校门向里张望。当陈某独自一人走出校门后,几人忙拉着陈某的手嘘寒问暖。几分钟后,陈某被拥上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融进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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