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苒)从2003年1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在卷烟小包上喷印“烟草专卖数码防伪标识”。但最初数月内,喷印有小包码的卷烟仍可销售。这是记者昨日从重庆市烟草专卖局获悉的。 据介绍,为遏制烟草市场假冒走私卷烟的泛滥,1997年起,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先后采取对正规渠道销售的小包、条包卷烟上,张贴“烟草专卖标识”和喷印“烟草专卖数码防伪标识”的措施。
近年来,由于加大对烟草市场的管理力度,且烟草经销户又能自觉地遵守烟草专卖法,假冒走私卷烟明显减少。为此,该局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烟草专卖标识”和喷印“烟草专卖数码防伪标识”。据悉,此决定实施后外地卷烟只要具备合法手续,即可进入重庆地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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