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本是天经地义地向老板要自己的工资,结果冲动之下捅死了老板——近日,犯下大错的陶某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5岁的陶某是长丰县人,1997年10月16日,他在合肥一批发市场的建筑工地上,向老板汤某索要工资时与其发生争执,冲动的陶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老板身上猛刺几刀,使其在次日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今年3月21日,逃亡5年的陶某在上海向公安机关投案。今年
(刑一 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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