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名银行职员,私自挪用2000多万元储户存款炒股,给银行造成1000多万元的损失。近日,这名银行职员被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经查,姜振宇伙同在银行工作的戴伟立,伪造了中国银行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从1999年11月8日至2001年3月7日,拉取存款近2000万元,划入其他账户或私人存折,全部用于炒股,但赔得一塌糊涂。两人后来畏罪潜逃,银行损失1000多万元。
检察机关将两人抓获归案,并追回450余万元损失。同案犯戴伟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白树文盛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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