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5日讯(记者 张宏磊)为方便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和破产企业职工参加或续接养老保险,济宁市专门设立了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专柜,目前通过该专柜参加和续接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达13000多人。
据济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靳庆保副主任介绍,该市于今年5月底出台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都要设立个人缴费服务专柜,并对相关的缴费政策加以规范。
根据该市的相关规定,已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中断缴费人员,可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和《养老保险手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以后纳入个人缴费专柜管理;城镇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可以凭本人户口证件和居住地社区服务机构提供的从事自由职业的相关证明申请办理个人缴费手续,建立个人养老保险档案,纳入个人缴费专柜管理。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申请认定,然后按全市统一26%的缴费比例核定最后的缴费金额。目前,全市个人缴费职工已达13000余人,缴费金额达到了1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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