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种新型的就业方式———“人才租赁”,近日出现在无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据介绍,“人才租赁”是指
用人单位向人才服务机构提出所需人才的标准、条件等,人才服务机构搜索符合条件的人才,经培训后将所选人才推荐给用人
单位;“人才租赁”与人才招聘最大的不同是,用人单位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租赁合约,用人单位与所租赁的人才不发生劳动
合同关系,只发生工作关系,所用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金等都由人才服务机构支付。
据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从事该业务的范国勋先生介绍,到目前,他们已分别与无锡新区某外企、上海在无锡的某公司
、无锡交行等单位签订了人才租赁协议,共输送出近百名专业人才。范先生说,眼下在无锡,竞争激烈的通信、银行、股份制
企业等单位比较乐意采用“租赁”人才的方法,这可使一些尚无工作的人才找到工作,用人单位也减少了用人的“风险”,人
才市场也由此扩大了服务领域。交通银行无锡分行不久前与无锡市人才中心签订了为期1年、租赁25名员工的合约。该行一
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单位与所“租赁”的人才就只有有偿使用关系了,可以避免与他们在人事关系方面可能出现的许多纠
纷。他举例说,如果要解聘工作不好的正式员工的话,遇到的各种问题太多了,而采用租赁方式后就可与人才服务机构协商,
也可以不再续租,单位只“用”人,不“管”人,就省事多了。对被租赁的人才而言,也省去了到处找工作、转档案、办手续
等许多烦恼。(周海敏缪礼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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