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冬红通讯员黄剑锋余志红)冯某与妻子梁某离婚后拒付法院判决的巨额离婚赔偿,并伪造收据内容欺骗法官。案发后海珠区法院日前已依法拘留冯某15天。
冯某与梁某原是夫妻,后经海珠区法院判决离婚。今年3月3日,梁某以冯某未兑现法院判决的有关离婚赔偿为由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冯某支付离婚赔偿人民币254050元和金饰等。海珠区法院执行庭法官依法定程序通知冯某到庭了解情况,冯某声称已全部履行义务, 并出示了由其执笔、梁某签名的收据。该收据内容为“收到某金项链1条、金戒指1只、金粒1粒,人民币贰拾伍万肆仟零伍拾元正
收货款人:梁某
2002年2月3日”。但梁某只承认收到上述金饰,坚决否认收到人民币254050元,并指出收据上有关“人民币贰拾伍万肆仟零伍拾元正
收货款人”的内容是其签名后添加的。
执行庭为慎重起见,又经执行长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分析本案存在的几个疑点:1、按常规,收到这么一大笔款项,理应在收据上先写款项,后写饰物;2、正常的书写应按顺序写,不可能中间有停顿;3、一个女人提取25万元的巨款,肯定有人帮忙等。而且也有司法鉴定结果,可以断定被执行人冯某在收据上增加了内容,伪造证据,本案应当继续执行。
12月5日下午,经办人设计让对法院避而不见的被执行人冯某到了法院,在铁的证据面前,冯某又哭又闹,先拒不承认,想撕毁经办人手中的证据。后见硬的不行,又下跪求饶,丑态百出。鉴于被执行人作伪证的行为,海珠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拘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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